職務侵占罪追訴標準是2萬嗎?
職務侵占罪追訴標準不是2萬,是6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在6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職務侵占罪追訴標準是2萬嗎?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