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人們辦理出國、購房等事宜時要用到未婚生育證明,大家需要先準備好相關證件,然后到民政局開具。
一、辦理未婚證明所需證件未婚者: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張(根據各地版式需求決定)
離婚者:居民戶口簿、身份證、離婚證(如果是初審判決書,須出具原法院認定生效的證明)、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張(根據各地版式需求決定)
喪偶者:居民戶口簿、身份證、注有死亡時間的喪偶證明(喪偶證明由當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區(qū)出具均可)、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張(根據各地版式需求決定)
二、辦理未婚證明的流程1、首先,到居委會所在地開具一個你未婚的介紹信,這是很多民政局給你開證明的一個要件,這個格式的話,無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證號、籍貫,還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著居委會開的介紹信以及身份證和戶口本(需要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會給你一張草擬的表格,擬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將草擬的表格和步驟2里面的文件都交給工作人員。
5、工作人員會根據你上交的資料,進行網上填寫,并且出單。
6、核對證明表格的信息情況,核對無誤后,就可以了。
三、辦理未婚證明注意事項1、辦理未婚證明,需要在你現(xiàn)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單身證明的全名叫做“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2、民政部門婚姻可以根據所掌握的婚姻登記檔案為當事人出具在本轄區(qū)內“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并備注不包括在本轄區(qū)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
3、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包括對未婚、離婚或喪偶后未再婚等三種婚姻狀況進行證明。
帶上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原來離過婚的,應提供《離婚證》,喪偶者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證明,一張一寸照片。
四、辦理計劃生育證明相關事宜1、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xx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2、申請條件:本證明僅適于晉職、晉級、調配干部、招工招干、評先、入黨、黨代、人代、政協(xié)候選人之用。
3、申報材料: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村(社區(qū))出具的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4、辦理程序:首先申請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第二步:鎮(zhèn)(街)社會事務與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查;最后出具計劃生育證明。
5、辦理地點: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