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二審多久結束
離婚二審的審結時間是:一般會在立案后三個月內結束,案情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審理離婚二審上訴案件,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起訴離婚二審多久結束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七十四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