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無法過戶怎么解決
房屋無法過戶的解決方式是購房者不知情的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并要求售房者承擔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并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對于無效行為取得的房屋應當予以返還或作折價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fā)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二、不能辦理過戶的房屋有哪些
1.未經立項批準或私自變更立項所建造的房屋;
2.未取得規(guī)劃審批所建造的房屋;
3.土地產權存在糾紛的房屋;
4.既沒有銷售許可證,又沒有產權證的房屋;
5.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6.土地或者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7.開發(fā)商未繳納相關稅費的;
8.利用集體所有土地所開發(fā)建造的房屋。
三、房產過戶期限是多少年
房產過戶期限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房屋交易時,一般自簽訂合同后,買受人要在10日內繳納契稅,取得完稅憑證后申請過戶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后,30日內完成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guī)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
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