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結婚年齡規(guī)定是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歲周歲,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規(guī)定的男女在沒有其他不能結婚的情況下申請結婚登記后登記機關應當予以登記,發(fā)放結婚證。沒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婚姻登記機關不會予以登記。若婚姻登記機關因為工作紕漏予以登記的,該婚姻登記也為無效。
一、法定結婚年齡規(guī)定
法定結婚年齡規(guī)定是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滿足年齡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登記機關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二、沒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會怎么樣
沒到法定結婚年齡是不能申請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不會進行登記,也不會發(fā)放結婚證。我國對結婚年齡的要求是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只有符合結婚年齡要求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登記機關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三、什么是法定結婚年齡
法定結婚年齡,指的是法律規(guī)定的男女登記結婚的最低年齡標準。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且男女登記結婚還應當滿足雙方非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意思表示真實等條件。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