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離職要提前幾天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是用人單位有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或者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情形的,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離職要提前幾天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